最后,“存理灭欲”是一个循序渐进、自然而然的过程。在朱熹看来,尽去人欲,“这事不易言,须是格物精熟,方到此”。他还说:“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正如游兵攻围拔守,人欲自消铄去。”因此,他要求在体认出天理人欲之后,“著力除去了私底,不要做,一味就理上去做,次第渐渐见得,道理自然纯熟”。朱熹还说:“既知学问,则天理自然发现,而人欲渐渐消去者,固是好矣。”显然,在朱熹看来,“存理灭欲”并不是单纯地通过外在的力量,而是要通过个人自身的道德修养,循序渐进,“自然纯熟”。
朱熹将“天理”与“人欲”对立起来,认为“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这是朱熹“存理灭欲”的理论缺陷。在这样的对立观下,我们有可能将属于社会伦理的“天理”看作是独立于人之外的存在,在社会还没有制定出合法的程序来确立“天理”的内容时,而被任意赋予各种规定,从而造成如清代思想家戴震所说的“以理杀人”的现象。
道统下的无讼思想和民生观念
朱熹继承、发挥了儒家圣贤以道统为己任的思想。他宣称尧舜禹、汤问、武周公、孔孟的圣人之道,在中断数千年之后终于出现了程颢、程颐的延续,而他自己又处于承续之道。他说“看圣贤代作,未有孔子,便无《论语》之书,未有孟子,便无《孟子》之书,未有尧舜,便无《典谟》,未有商周,便无《风雅颂》”,“自尧舜以下,若不生个孔子,后人去何处讨分晓?孔子后若无生个孟子,也未有分晓,孟子后数千载乃始得程先生兄弟发明此理”。在道统论中,朱熹提倡北宋哲学家周敦颐。现代国学大师钱穆曾说:“朱子乃始推尊濂溪,奉为理学开山。”濂溪先生就是周敦颐。同时,朱熹又推广道统谱系,由前人至尧舜,向前起自伏羲、神农、黄帝,下达周敦颐、程颢、程颐和张载。朱熹在《中庸章句序》中首次采用了“道统”一词,使“道统”思想概念化,“道统”之名得以生存、发展,这具有明确的创新观念。在发挥道统的过程中,朱熹承续了程颢、程颐“人心唯危,人欲也;道心唯微,天理也”的思想,将人心、道心与人欲、天理相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