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分为上下两篇,上篇《德经》,阐述了宇宙的根本和天地变化的规律;下篇《道经》,阐述了为人处世的道理和进退的方法。书中包含了大量朴素辩证法的观点,如“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等。
《老子》以“道”解释宇宙万物的演变,认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就是“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所以才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他认为道是自然而然的存在,是无为而无不为、以自身为法的本体存在。
老子虽没有说过“无为而治”这句话,但他却是最早系统论述这一哲学思想的人。
老子生活在一个兵祸连年的时代—小国不能自我保全,大国又互相争霸不止。他亲眼目睹了时势的此消彼长,又深受当时思潮的影响,知道以暴制暴、动用武力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因而提出了“无为”、“无事”、“无欲”的政治思想。
他说:“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老子认为,许多社会问题的产生,是统治者个人私欲的膨胀,也就是“有为”政治。因为君主要满足自己的野心,所以才战祸连年,因为君主要满足自己的私欲,所以才会增加赋税徭役……因而他强调君主要清心寡欲:“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