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合格的律师除应具备较为完善的知识结构外,还应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其中最重要的是分析、判断和推理的能力。对情况作具体的分析,而后进行综合,得出整体认识,由此得出判断,并推知其他情况,做出合理的推论。律师应有这样的本领和技能:通过周密的观察和深入的思考,使复杂现象、混乱问题简洁化。但是,所有这些都离不开真实可靠的材料,因此,对情况、材料、证据作科学的分析论证,在这个基础上得出准确的结论,是律师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
律师论辩的“智”,还表现在律师必须具备较强的应变能力上。律师的知识和能力皆为律师的内部涵养,是内心的品位和内容;而应变能力则是律师的外部涵养,是丰富的知识、严谨的思维等借以显露和表现的途径、方式和手段,是“大智大勇”的载体。
律师的工作对象,不是错综而多变的“事”,就是复杂而能变的“人”,与此相关,律师的业务不可避免地会涉及种种千变万化、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适应这些客观上的要求,加强应变能力是绝对必要的。提高应变能力不仅在于临场的发挥,更要紧的在于要能预测可能变化的事物的发展方向。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比文字表达能力显得更加重要,提高这方面的素质也更为艰难而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