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正在看沿途的风景。我第一次坐上那么快的交通工具,第一次感觉那么自由的空气,但只害怕丁丁哥哥开得太快,我会从椅子上掉下去,其他的我无所畏惧。虽然只有两百多公里的旅程,但我觉得我的余生都坐在这台摩托车上,丁丁哥哥带着我,我靠着他的后背,去往已知却不详的前方。
10号打断了我的回忆,说,我买了一台很好的摩托车,我先带着这个妞去飙车,一路飙到海边,我要在海滩上办了她。
我说,你们到了哪一步?
10号说,她已经和我接吻了,我摸过她的胸,再往下就死活不让摸了。但明天,她就是我的人了,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今天几号?7月15号,到明天,明天我就让你知道结果。
2006年夏天7月16日下午3时,10号和刘茵茵发生交通事故,刘茵茵当场死亡,10号在送往医院抢救三小时后死亡,因为事发现场还有手枪一支,曾被一度当成重大刑事案件处理,后无果。整个镇的大部分青年人都素衣参加了这场葬礼,我也去送别这两个朋友。整个过程里我不知道我是怎么想的,老大和老大的女人死了,而我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