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总结道,各州所施行的这种低标准高障碍的资格证书制度,阻碍了一批有才能、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员进入教学岗位。为达到“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提出的高质量教师的要求,这种体制必须改革。
四、联邦教育部改革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政策
教育部在分析和总结了各州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后,发出了彻底改革教师资格证书的号召。
1.确定资格认证的重点。报告根据国会对高质量教师的定义和研究文献的结论,总结出教师的语言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是影响学生学业成绩的重要因素,因此提出资格认证的重点应该放在教师的语言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上。目前每个州的资格认证都要求教师具备学士学位,但只有38个州要求初中和高中教师的学位是某一学科专业的,而其他州仍然要求是教育类的学位。报告提出,各州应利用这次机会,提高资格证书对教师学科专业知识的要求。
2.精简资格认证的要求。报告总结了各州的资格认证要求,一般包括学位、修读课程学分、特别修读课程要求、最低GPA成绩、资格考试。获得学位时间到申请认证时间的年限规定、教学实习、背景调查、毕业学院推荐信等,有的州要求被认证者必须毕业于教育学院。报告认为,各州应将资格认证的要求降至最低,将重点放在语言能力、学科专业知识和前景调查上。特别提出,“毕业于教育学院”这一要求应该是可选择性的,“无报酬的教学实习”不能作为硬性要求,也可以是选择性的,其他官僚性的障碍应该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