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们马上还得说,如果完整的个人加入政治社会,成为其中的一部分(因为他可以受到召唤为社会献出生命),那么他无论如何并非凭借作为一个整体的自身和他自身拥有的一切去成为政治社会的一部分。正好相反,他凭借的是他的某些东西,而作为整体的人则使他高于政治社会。在此我们还有第二条论断,可以用来补充与平衡第一条论断:“人并非由于他作为一个整体的自身的原因和凭借他自身拥有的一切而去加入政治社会的。”[4]
一个论断是“人由于他自身的某些事物的原因,以他完全的整体加入政治社会,成为其中的一个部分”,另一个论断是“人是政治社会的一个部分,原因在于他自身是一个整体,还在于他自身拥有的一切”。这两个论断之间有巨大的差别。第一个论断是正确的,第二个论断是错误的。也就是在这个地方,我们发现了这个问题的难处和解决方法。无政府主义的个人主义否认完整的人由于某些他自身拥有的事物而成为政治社会的一部分;极权主义声称人是政治社会的一部分,原因在于他自身是一个整体,还在于他自身拥有的一切(“一切均在国家之中,一切均不得反对国家,一切均不得存在于国家之外”)。事情的真相是,完整的人是政治社会的一部分,并与它的共同利益共存,但并非由于他本身是一个整体。这就好比说,一名好哲学家就其完整性来说是一名哲学家,但并非由于他的存在的所有功能或目标;他之所以从整体上来说是一名哲学家,那是由于他自身的特殊功能和具体目标。一名优秀的赛跑运动员就其整体而言是一名赛手,但并非由于他的存在的所有功能或目标;他之所以从整体上来说是一名赛手,原因在于他的神经与肌肉的运行,而不是由于他的《圣经》知识,或者他的天文学知识。完整的个人是政治社会的组成部分,但并非凭借这个人所拥有的一切或附属于他的一切。凭借他拥有的其他东西,完整的人仍旧高于政治社会。这些东西中最重要、最神圣的东西使他超越政治社会,并把他提升到高于政治社会的位置,而这仍然是同一个凭借其他类型的事物而成为政治社会一部分的“完整的人”。与共同生活的某些联系,要求我的整个存在发挥作用,因此我是国家的一部分:但由于其他一些比共同生活更加重要的联系(这些联系也和我的整个存在相关),因此在我身上存在着才能、权利、价值,而它们既不是依靠国家才能存在,也不是为了国家才存在,而是完全外在于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