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雍正勇于革新,解决或试图解决历久相沿的弊政,一定程度上适应了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促成吏治的相对澄清,造成国力的强盛和国家政局的安定,促进多民族国家的巩固,所以说他是奋发有为的、对历史发展作出贡献的君主,是中国历史上为数不多的比较杰出的帝王之一,是值得肯定的历史人物。
政治清明
雍正统治时期的政治比较清明,局部调整了主佃关系、农民与国家关系,国家统一、稳定,从而允许生产力有缓慢发展的可能。这个时期,开直隶营田,广西垦田,兴修宁夏水渠,兴建江浙海塘,防治黄河,调湖广老农入川教垦,北方老农到华南教种杂粮,江浙老农至直隶教种水稻。云南采铜由年产八九十万斤,增到四百多万斤。农业和手工业都有所提高。
雍正时期的政策与生产力的发展,同前接的康熙朝、承续的乾隆朝颇多一致。
在农业方面都注意兴修水利,鼓励垦荒,改革赋役。康熙实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政策,把丁银额固定,为雍正实行摊丁入粮创造条件。手工业者的匠班银,康熙时将浙江、湖北、山东等省的摊入田亩征收,雍正间又把江苏、福建的摊入田粮。乾隆三年(1738),通令全国实行。清朝政府不断宣布普遍捐免钱粮,康熙五十年(1711)宣布,在三年内轮免全国各省钱粮,计三千八百余万两,雍正蠲免江苏逋欠一千二百余万两,乾隆间又屡行普免政策。蠲免钱粮,得实惠的是有田人。佃户则仍要照原租额向地主纳租,康熙感到不公平,于是康熙四十九年(1710)规定,以后凡遇豁除钱粮,按数分摊,其中七成归地主,三成归佃户,即佃户可以据此少向地主交租。雍正八年(1730)定例,在江浙两省重赋区蠲免时,若全免,佃户原纳租一石,则减一斗五升,若免五分,每一石减七升五合。乾隆即位后,沿用其祖其父的成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