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纳进一步将正向迁移细化为两种:一种是“训练的特殊迁移”,他认为这种现象是习惯或联结的延伸,即具体知识或动作的迁移。它的效用大体限于我们通常所讲的技能,如已经学会了怎样敲钉子后,就可以更容易学会钉平头钉,或劈木材。另一种是“原理和态度的迁移”,这是一种普遍迁移。布鲁纳认为,先前的学习对后续的学习和日后的工作更为有效的迁移是原理和态度的迁移。这种迁移,从本质上说,一开始学习的不是一种技能,而是学习一个一般观念,然后这个观念可以作为以后认识后续问题的基础。认为学生通过对学科基本结构的掌握,通过对原理、原则的转移,能够将其用来解决该学科领域中的许多特殊问题。因此,布鲁纳非常重视原理和态度的迁移,“这种类型(普遍)迁移应该是教育过程的核心——用基本的和一般的观念不断地扩大和加深知识”①,强调掌握学科的基本结构和领会基本原理的概念是通向适当的“训练迁移的大道”。
2.学习迁移的可能性
布鲁纳把迁移放在学习者的整个认知结构的背景下进行研究,他们在认知结构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迁移的理论和见解。如何促进原理和态度的迁移呢?布鲁纳认为原理和态度所产生的学习连续性,有赖于教材的结构。他说:一个人“学到的观念越是基本,几乎归结为定义,则这些观念对新问题的适用性就越宽广”②。他指出,学习是类别及其编码系统的形成。迁移就是把习得的编码系统用于新的事例。正迁移就是把适当的编码系统应用于新的事例;负迁移则是把习得的编码系统错误地用于新事例。一切有意义的学习必然包括迁移。迁移是以认知结构为中介进行的,先前学习所获得的新经验,并不直接与后继学习发生相互作用,而是通过影响原有认知结构的有关特征间接地影响新学习。研究表明,学生原有认知结构的特征,如清晰性、稳定性、概括性和包容性始终是影响新的学习的关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