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是不同的问题,但它们的主题在某种程度上是简单的。考虑到事情的可能状态,或者结果,也就够了,每一种状态都与某一类人相关。我们想象自己知道这些人就这些结果来说有多么幸福。然后我们问有无更好的结果,或者问这就是我们必须达到的结果吗?这个主题我们称之为分配伦理学(the ethics of distribution)。
某些作者拒斥这个主题。例如,诺齐克声称,我们不应当问什么是最佳分配,因为这个问题错误地假设有些东西要被分配。诺齐克论证说,大部分东西不需要分配或再分配。[3]某些具体的人已经对它们拥有权利,或者拥有特许(special claim)。为了决定需要什么样的正义,我们不能只观察抽象的模型,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幸福,会有不同的结果。我们必须知道这些人的历史,知道每一种处境是怎么来的。还有一些作者对功绩(merit)或应得(desert)提出同样的说法。这些作者宣称,为了公正,我们必须给予每个人应得的东西,而人们应得的东西完全取决于他们之间的差别,取决于他们干了些什么。像前面一样,这样一些事实具有道德上的决定性。